甘肃省进一步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出台《甘肃省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的实施意见》,对我省法治副校长建设体系、法治副校长作用职责进一步进行了明确细化。《意见》强调,我省构建法治副校长制度贯通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的法治教育体系,提升学校治理效能,以法治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据了解,到2022年年底,我省所有中小学校(不含教学点)、中等职业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在此基础上,我省将通过3-5年的努力,逐步实现法治副校长向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等延伸覆盖。
根据《意见》,法治副校长的职责主要集中在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上。法治副校长具体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在职工作人员中产生,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按照程序,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学校(教学点)、学生等情况,按照不低于本辖区中小学校总数150%的目标,提出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建设需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分配的名额需求,优先选派县级(含)以上单位工作人员入选法治副校长人员库。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辖区学校需求和工作便利,制定聘任计划,从法治副校长人员库统一匹配选聘。每所学校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师生人数多、有需求的学校,可以聘任2名以上5名以下法治副校长。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法治副校长基本情况、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设置法治副校长信箱,畅通师生投诉举报渠道。
通过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我省将努力把法治副校长制度打造成甘肃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抓手,将法治副校长队伍打造成推动学校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支撑,打造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打造成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部门有力支持学校工作、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品牌,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青海果洛入选全国首批林业碳汇试点市(县)******
图为青海果洛州境内风光。 马铭言 摄
中新网西宁12月25日电 (记者李江宁)记者25日从青海省林草局获悉,日前,国家林草局公布了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市(县)名单,青海省果洛州成功入选全国第一批18个试点市(县)之一。
据悉,此次全国试点工作由国家林草局组织开展,于今年7月开始申报。青海省林草局深入各市、州调查研究,全面分析对比各地情况,最终确定以森林碳汇为主的西宁市、以草原碳汇为主的果洛州作为候选地区分别编制方案申报。
经过国家林草局评审,青海省编制的《青海省果洛州草原碳汇试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成功入选全国第一批试点。通过开展试点,可以不断深化对该省林草湿荒生态系统碳汇功能与碳循环规律的科学认识,构建该省草原碳汇监测体系及数据库,在全国率先开发完善草原碳汇模型。同时,探索草原碳汇巩固提升关键技术,挖掘增汇潜力。此外,探索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构架,创新草原碳汇交易模式,有效促进林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未来,青海省林草局将会同果洛州政府,成立试点工作专班,按照实施方案,做好试点项目建设组织和技术支持工作,精准测算该省林草碳汇计量参数和地类数据,摸清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能力,深入探索金融助力绿色低碳可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确保试点取得实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