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及生育数量限制******
中新社成都1月30日电 (记者 王鹏)记者30日从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近期印发。《办法》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同时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
四川省卫健委称,完善生育登记制度,是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内在要求,是完善国家生育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和全生育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强化人口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服务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
在此背景下,《办法》对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共十六条。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此外,《办法》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办法》规定,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办法》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完)
“孩子喊父母回家” 鼓励返乡就业除了亲情牌还有哪些招******
紧紧抓住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等国家战略,充分利用好各类政策红利,为返乡就业创业提供全面支持
据报道,今年春节,江西赣州多地继续推进“孩子喊父母回家上班”行动,增强父母对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意识,动员留守儿童家长返回家乡就业创业,陪伴孩子健康成长。赣州市崇义县妇联表示,将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举办活动等方式,切实为有求职需求的妇女群众搭建就业咨询平台、提供就业咨询服务,促进更多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
我国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大量农村地区的剩余劳动力背井离乡,到城市就业打拼,一般只有春节期间才会返乡一次。这样一种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的照料问题凸显。留守儿童得不到父母更多的关爱,加之隔代教育的弊端,并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如果能够吸引父母返乡就业创业,在家门口上班,并实现家庭团圆,将会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的照料问题。
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果没有创新性的举措,可能很难真正让外出务工人员愿意返乡就业。就此而言,赣州市的做法值得肯定,但除了打“亲情牌”,地方政府还应出台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政策措施,真正促进更多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
笔者曾到部分乡村地区调研发现,农村地区主要是留守老人和儿童居多,青壮年劳动力多数外出务工。虽然农村地区的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都在加快完善,但是青壮年返乡创业就业的比例仍然偏低。不少打工家庭还将子女迁出农村,到城市和县城上学。
之所以人们舍近求远地外出务工,归根到底还是农村本地的就业机会乏善可陈,工资收入不高。与此同时,农民长期以来存有一种离土入城的愿望,希望可以在外闯出一片天地,并在城市稳定和定居下来。
鉴于此,在吸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方面,地方政府应认识到乡村治理问题的严峻挑战,从系统层面整体推进,才能循序渐进地取得进展。特别是要紧紧抓住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等国家战略,充分利用好各类政策红利,为返乡就业创业提供全面支持。
返乡就业创业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劳动力的供需矛盾,即产业基础薄弱和就业机会稀缺。地方政府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特别是因地制宜地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为返乡人员就业创业提供产业基础。如果没有高质量的就业岗位,很难产生强有力的竞争力,更不要说吸引劳动力返乡了。
农村劳动力的供过于求使得工资收入偏低,劳动权益保护不够的问题仍然部分存在。这意味着各地要加强农村地区的规范用工,强化劳动权益保护,使农村劳动者也能够获得应有的薪资和福利,保障他们就近工作的权益,切实解决他们返乡就业的顾虑。
不少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不高,难以适应新兴产业的发展要求,也影响了企业投资设厂的积极性。地方政府要创新形式方式,加强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提升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就业能力,使他们可以投身当地制造业、手工业和乡村文旅等新兴产业。
另外,还可在城市发力,推动更多农村人口向中小城市和县城定居,加快农民工的市民化,并为随迁子女提供更好的公共教育服务。
近年来,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意味着会有更多人向城市聚集。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有着强烈的城市归属感,更愿意留在城市发展,而不是返乡生活,为此,城市应考虑吸纳更多农村人口实现市民化,推动城市扩容增效和均衡发展。毕竟,安居才能乐业,宜居方能宜业。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马亮(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