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作者:沈家文(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强。要有力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布局实施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当前,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科技竞争复杂激烈。我们站在新的更高发展起点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成艰巨的科技创新任务,尤其需要在体制机制上为科技创新提供坚强保障。构建更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和创新生态,亟待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全面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政府治理效能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提升我国发展独立性自主性安全性的关键举措,有助于提升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有助于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要在以下3个方面着力。
建立健全更加适应国际科技竞争和应对风险挑战的科技管理体制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把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真正掌握竞争和发展的主动权,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我们要适应有效应对新挑战、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需要,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从体制上增强科技创新和应急应变能力,改变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
加快把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新动能。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大科研、勇于战略创新,建立快速响应的数字化管理体制和高效能科技创新统筹协调机制,强化科技创新政策的整体协同和有效衔接,把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加强跨区域、跨部门、跨学科整合创新资源,提高科研投入产出效率,催生更多新技术新产业,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构建更加符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现代化科技管理方式,促进我国科技创新实现质的飞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协同推进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形成创新合力。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优化科研组织架构,形成更加适应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管理方式,充分激发创新活力和潜能。加强产学研融合和开放式创新,引导企业加大前瞻性和应用性基础研究投入,加速科研成果产业化,促进创新供给与发展需求高效对接。
教育部: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
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 记者9日从教育部获悉,《关于做好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于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持续组织公费师范生专场招聘活动,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全部落实任教学校,严禁“有编不补”。
通知要求,2023年5月底前,确保90%的公费师范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2023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公费师范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公费师范生离校前须全部落实任教学校。
根据通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公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确保公费师范生严格履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除因重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或不适合从教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检查确认后终止协议外,应届公费师范生毕业前一律不得解约。公费师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缴纳违约金,解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
通知还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准确核查接收公费师范生编制计划,统筹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部属师范大学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确保公费师范生就业政策落到实处。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0日 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