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雪边关路 千里送温暖******
春节前夕,本报记者随西部战区机关工作组看望慰问边防哨所官兵——
风雪边关路 千里送温暖
■本报记者 彭 亮 通讯员 彭小明
“穿上这身装具,站哨巡逻冷不冷?”春节前夕,记者随西部战区机关工作组来到海拔5380米的神仙湾哨所,看望慰问一线执勤官兵,为大家办实事解难题。工作组成员摸了摸战士身上的新式装具,嘘寒问暖细致入微。
边防哨所节日战备准备得怎么样?福利待遇政策落实成效如何?工作组领导告诉记者,近年来,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高度重视边防建设,军地各级相继推出一系列惠军利兵举措,边防一线练兵备战、官兵生活条件等发生巨大变化。为进一步解决边防官兵训练执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西部战区按照“突出边防一线、倾斜艰苦地区”原则,专门抽组训练、政工、保障等要素,成立联合工作组,赶在春节前赴边防哨所看望慰问官兵,深入做好保生活、保战备工作。
翻雪山、过达坂、进哨所……驱车抵达某边防连时,夜幕已降临。此时,室外气温低至-24℃。记者看到,车刚停稳,工作组成员就兵分多路,直奔目的地——战区某处处长顾坤走进锅炉房,查看连队饮用水和暖气供应情况;某处参谋史诺走进制氧站,了解制氧装备性能和战备用氧基数;某处副处长张野峰来到班排宿舍与官兵围坐在一起,询问了解探亲休假、训练伤病等情况……该连连长张军深有感触地说:“工作组来之前就明确,不搞迎接、不听汇报,他们想到哪里、想了解什么就直达现场。”
“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级大力推进边海防建设。如今,路、氧、暖、网、房都越来越好了!”谈及边关旧貌换新颜,已在高原一线坚守10年的二级上士扎西加参告诉记者。这些年,他亲眼见证巡逻走的砂石路变成柏油路、连队从土石房搬进阳光板房、营区从“信息孤岛”到用上无线网络……
守好边关,身体健康是基础,安心用心是关键。某边防连列兵马礼渊初上高原,脸上还没有标志性的“高原红”。工作组成员、某处处长杨柳青和军医一起,召集马礼渊等4名新兵,为他们普及高原病防治常识,介绍应急救援经验。大家拉家常、谈心事,很快打成一片。
“首次在高原过年,有什么期待?”面对记者询问,新兵们不仅想与家人视频通话、观看春节联欢晚会,还纷纷主动请缨参加站哨巡逻。交流结束,在工作组建议下,边防连队哨所下一步将加大对新战士全方位成长的帮扶力度。
战区主战,主责主业是备战打仗。一路上,工作组收集整理应急备战、管边控边等方面矛盾困难,以便结合新年度工作谋划统筹解决。某哨所海拔5046米,官兵乘车执勤巡逻要经过宽仅3米、多达27道拐的4公里陡坡。为此,战区专门就修建这条边防巡逻路作了下一步安排。该连指导员鲁文高兴地告诉记者:“听说上级计划拓宽升级这条路,全连官兵都很期待。以后无论执勤巡逻还是生活保障,都会更加安全方便。”
风雪交加挡不住浓浓真情。连日来,工作组一行顶风冒雪,深入被中央军委授予“喀喇昆仑钢铁哨卡”荣誉称号的神仙湾哨所和天文点、河尾滩、班公湖等边防点位,行程上千公里,一路走访慰问、一路解难纾困。在海拔6050米的无名山口,工作组接连遭遇险情,大家纷纷下车破冰除雪、清理路障。“在这么艰苦的环境里,官兵天天要执勤巡逻,多不容易啊!”一位工作组成员动情地说。
“感谢你们辛苦的付出、艰巨的付出、光荣的付出!”大雪封山,某哨所进出不便,工作组领导通过视频慰问坚守战位的官兵。视频中,哨所官兵的呼号声盖过了窗外呼啸的风声:“请组织放心,我们一定牢记职责、不辱使命,坚决完成好各项任务!”
据悉,在现地走访慰问的基础上,西部战区党委机关还通过安排一次上门走访、寄送一封慰问信函、拨打一个拜年电话等方式,了解边防一线官兵及家人的困难和需求,并送去新春祝福。截至目前,他们已协调西部7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79个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慰问一线边防部队,帮助解决官兵看病就医、子女入学、法律纠纷等困难300余个。
(本报西藏阿里1月17日电 解放军报)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